一、学校不作为办学主体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人才培养的发展定位,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起,学校不再作为主体面向社会举办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凡以“湖州师范学院”或“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名义从事“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班”、“‘技能+学历’人才培养班”等项目招生的均为冒用名义,属侵权行为;凡以上述项目名义向学员承诺“全日制大专文凭”的,均为违规行为。
二、学校提供继续教育资源服务
为了充分发挥高校继续教育相关资源优势,在符合教育厅政策解读要求的前提下,经过多方洽谈、学院审核、职能部门论证与风险评估,最后由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从2022年起学校仅向两家单位提供师资、教学、实践实验实训课程、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认定等部分继续教育资源服务。具体如下:
1.湖州市吴兴区华博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湖州市前锦专修学校
按省教育厅的要求,两家单位作为办学主体向社会招生应具有办学资质,在招生宣传中不得出现任何高校资源的信息和任何学历教育方面的内容,培训后只能发放两家合作单位的相关证书。
三、学校及合作单位咨询联系
继续教育资源服务项目是非学历培训项目,不与成人学历、省内外全日制学历、单考单招、专本一体化等附加项目挂钩,希望学员及家长注意甄别,勿随意相信他人承诺,避免上当。若有相关疑问,可咨询:
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0572-2323383
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572-2321017
湖州市吴兴区华博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13067777742
湖州市前锦专修学校:15268282133
望相关机构及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不法侵权行为;同时,学校保留追究冒用学校名义的相关机构及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