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1-04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为激励教师深化教学研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 年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2025 年高校继续教育仅设置重点选题项目。重点选题项目可以参考但不限于《浙江省2025 年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见附件1),采用“学校限额申报、省级择优遴选”的方式立项,继续教育50 项左右,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高校可申报1 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服务于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部署,紧密对接产业和市场需求,聚焦当前高等继续教育发展、学生实践技能培养、AI 赋能教学、实习实训,数字赋能继续教育、高校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根本性、瓶颈性问题。鼓励跨专业、跨部门、跨学校联合立项和组织推进。

(二)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的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 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申报1 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三)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 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 个以上同级项目。

(四)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四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五)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4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六)向省教育厅推荐前,有关高校须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上报。

三、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认真填写《浙江省2025 年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填报信息表(附件 3),并于 2026 年1 月6日前将申报书(以“继续教育重点项目+学校名称+项目名称”命名,PDF 版)和信息表(Excel 版),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电子邮箱。

校内联系人:薛静

  联系电话:0572-2321175

邮箱:02518@zjhu.edu.cn

附件: 1.浙江省 2025 年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doc

附件2.浙江省 2025 年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浙江省2025年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信息表.doc


                                                       湖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4日